67
0
0

韩国稀有大尺度 色即是空同期电影【梦精记】[2002-2005][两部合集][韩语中字][720P][2.15G]

电影区 我是谁 2月前
15409
最新回复 (67)
  • yt14 26天前
    0 引用 48

    感谢分享

  • theo01 26天前
    0 引用 47

    感谢分享,资源太棒了

  • skyx 26天前
    0 引用 46

    哈哈,不错哦!

  • sswwff 1月前
    0 引用 45

    哈哈,不错哦!

  • q7810686 1月前
    0 引用 44

    谢谢分享

  • 长门 1月前
    0 引用 43

    1

  • 13315459383 1月前
    0 引用 42

    太快乐了

  • xuee 1月前
    0 引用 41

    q

  • Ditty无言 1月前
    0 引用 40

    1

  • 悠然 1月前
    0 引用 39

    1

  • 0 引用 38

    加油

  • Csaa 1月前
    0 引用 37

    哈哈,不错哦!

  • yyz123 1月前
    0 引用 36

    1

  • 马东锡 1月前
    0 引用 35

    1

  • hjwyq 1月前
    0 引用 34

    哈哈,不错哦!

  • TwoAmor 1月前
    0 引用 33

    ·

  • vincentdong666 1月前
    0 引用 32

    不错的帖子点赞!

  • 辉辉 1月前
    0 引用 31

    哈哈,不错哦!

  • nb666888 1月前
    0 引用 30

    第三十一条 危险化学品应当储存在专用仓库、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,并按照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规定的储存方法、储存数量和安全距离,实行分类、分隔储存。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、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应当符合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的安全、消防要求,设置明显标志,专人管理。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应当核查登记,并定期检查核对。剧毒化学品应当在专用仓库、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内单独存放,严格执行双人领取、双人使用、双人双锁、双人保管、双账本管理制度。大型油气存储基地应当配备气体检测、紧急切断、视频监控、雷电预警等系统和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。中小油气储存单位应当配备气体检测、紧急切断和视频监控系统。
    第三十二条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未经依法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、经营活动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,不得经营无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,不得擅自更改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。
    第三十三条 危险化学品运输应当执行法律、法规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规定和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。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资质,驾驶人员、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应当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试合格,并取得从业资格。
    第三十四条 使用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设置管道安全标志和警示标识,落实管道定期检测、维护、检修、更新以及日常巡查等措施,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,并做好相关记录。
    第三十五条 危险化学品生产、储存单位转产、停产、停业的,应当制定处置方案,妥善处置生产装置、储存设施以及库存的危险化学品,不得倾倒、丢弃和随意堆放。处置方案应当报所在地旗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、工业和信息化、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和公安机关备案。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、储存设施的拆除,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。

  • nb666888 1月前
    0 引用 29

    第三十一条 危险化学品应当储存在专用仓库、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,并按照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规定的储存方法、储存数量和安全距离,实行分类、分隔储存。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、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应当符合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的安全、消防要求,设置明显标志,专人管理。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应当核查登记,并定期检查核对。剧毒化学品应当在专用仓库、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内单独存放,严格执行双人领取、双人使用、双人双锁、双人保管、双账本管理制度。大型油气存储基地应当配备气体检测、紧急切断、视频监控、雷电预警等系统和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。中小油气储存单位应当配备气体检测、紧急切断和视频监控系统。
    第三十二条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未经依法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、经营活动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,不得经营无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,不得擅自更改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。
    第三十三条 危险化学品运输应当执行法律、法规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规定和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。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资质,驾驶人员、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应当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试合格,并取得从业资格。
    第三十四条 使用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设置管道安全标志和警示标识,落实管道定期检测、维护、检修、更新以及日常巡查等措施,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,并做好相关记录。
    第三十五条 危险化学品生产、储存单位转产、停产、停业的,应当制定处置方案,妥善处置生产装置、储存设施以及库存的危险化学品,不得倾倒、丢弃和随意堆放。处置方案应当报所在地旗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、工业和信息化、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和公安机关备案。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、储存设施的拆除,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。

请先登录后发表评论!

返回
请先登录后发表评论!